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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24 来源:招就处 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精神,为贯彻落实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要求,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根据学院专业特点,优化扩招专业设置,合理确定招生计划,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公开、公平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圆满完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方案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

第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第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2021年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坚葆林 赵彦军

副组长:李自勇 张德龙 毛文辉 文 云 杨 俊

成  员:杜建霞 孙永忠 谢旭斌 郭爱农 杨旗琦 廖天滨 焦太安 姜毅龙 

王泽荫 张庆华 郭建民 赵典凯 王晓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执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扩招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执行学院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议;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扩招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综合测评组、纪检监察组四个工作小组。

招生录取组:招生就业处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制订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宣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工作。

命题考务组:教务处牵头,制定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成绩评定标准,负责扩招专项考试文化素质测试的命题阅卷、监考老师的考前培训、考场安排、成绩录入等工作。

综合测评组:各系主任担任组长,抽调系部教师对高职扩招专项报名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

纪检监察组:负责扩招专项招生考试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全过程性工作。

宣传部负责考场氛围的营造(横幅及电子屏显示、考场黑板统一字样),系部负责所属考场内的布置。

第三章 招生模式

第六条 招生对象 1.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2.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及6个月以上工资及社保流水),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农民工、下岗职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

第七条 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院按照“社会急需、民生紧缺、易于就业”的原则,根据生源特点和本校骨干优势专业等相关资源,遴选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10个专业为2021年扩招专项招生专业,计划共计200名。各专业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人数

备注

1

560102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20

天水总校

2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天水总校

3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天水总校

4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0

天水总校

5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天水总校

6

6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20

天水总校

7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20

天水总校

8

470210

化工装备技术

5

兰州校区

9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兰州校区

10

510205

大数据技术

20

兰州校区

11

460103

数控技术

5

兰州校区

合计


200


学费标准:以上专业均按照省财政厅全日制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条 报名方式  高职扩招实施网络化管理,即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网上进行考务安排、网上填报志愿。报名时间为20211010日—1015日。考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首页点击进入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入口,根据提示注册、报名、上传照片。考生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打印《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第九条 资格确认 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统一确认。应往届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统一确认。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报名资格由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确认。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乡村干部报名资格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确认。退役军人报名资格由考生落户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确认。

第十条 测评方式。测评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方式。

资格审核、考试时间:1023

1.文化素质测试

1)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今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升学考试成绩为准。其余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2)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工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乡村干部、基层农技等人员,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信息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工人、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进城务工人员,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乡村干部、基层农技人员等,结合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以及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按照学生需求和特长,由学院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应往届中职毕业生以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级技能大赛成绩为准。

第十一条 扩招专项考生报名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参加扩招专项报名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核时必须向学院招就处提供以下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1.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2021年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扩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

4.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退役军人提供);

5.外省在甘肃务工人员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及缴纳社保流水。

6.各类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可忽略)。

所有提供的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及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第四章 录取方式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 学院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和录取方式,于1026-1030日前完成录取,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1.参加过甘肃省2021年普通高考且具有成绩的考生,按照不低于我院2021年高考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根据分数择优录取(根据计划完成情况可线下录取)。

2.参加我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由学院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3.对有立功授奖(三等功以上、荣誉称号、英模等)表现或有特殊贡献(参与抗疫、抗洪、抢险等行动)的退役军人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学院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评价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学院鼓励品学兼优的考生报考,对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奖的考生和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工作或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的考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可作为免试或加分依据。

第十四条 计划调剂 为保证扩招专项招生计划的落实,学院尽可能满足考生专业意愿,但在专业报考生源不足10人以上时,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会调剂到其它专业。

第十五条 信息反馈 录取结束后,学院以邮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通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第五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文件精神,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学院纪检监察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考生在报名或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录取资格;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取消入学资格的同时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条 培养模式 学院严格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有针对性的研制人才培养方案。针对愿意在校接受全日制学习的扩招学生,根据招生人数单独组班或编入普招班组织学习;针对不能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学生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实施“2+3”和“3+2”教学模式、线上线下学习、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二十条 学籍管理 学院在教育厅规定时间内(20211115日前)对录取学生进行电子注册;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院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文凭和享受资助、专升本政策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107

邮政编码:741001

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938-8361482 0938-8366005

学院网址:http://www.gsjdxy.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若有与国家或甘肃省有关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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